教学教研
教师百分考核量化考核积分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24 15:22:34   浏览次数:4041次 
一、德(25分)
领导评议产生。
荣誉称号加分:(只限个人荣誉称号,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部门荣誉称号按下一级政府荣誉称号记分或减半记分)
国家级9分、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二、能(15分)
1、计划总结能力(2分)、政策业务能力(4分):由教职工评议产生。
2、办事能力(9分)由有关处室打分。
3、奖励规定:(在办事能力中加分,不超过9分)
(1)、公开发表或学术会议交流、鉴定的论文、论著、课题[第二、三作者按50%、30%计分,其他按10%记分]按下列标准加分:国家级9分、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2)、其他情况酌情处理。
三、勤(15分):
1、事业心(7分)、工作态度(3分)由师生评议产生。
2、出勤(5分)。扣分办法:
A、病假累计7天扣1分,事假累计5天扣1分。B、旷工一天(旷课一节)扣3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自习辅导缺1次扣0.5分,查岗一次不到扣0.1分。
四、绩(45分)
(一)工作量[15分]
1、 标准工作量:(10分)
主任:周课时4+教案2
副主任:周课时6+教案3
教师:周课时10+教案5
2、加分:(5分,加分超过5分时超过部分从“德”项中加分)
A、担任处室干事、教研组长、班主任工作的由主管领导酌情加0.5--5分,专业负责人、馆室负责人等职务的教师,由主管领导酌情加0.5--3分;B、体育教师带早操、课间操,全年平均每周2次加1分;C、在班级或处室,全年平均每周值班1次加0.5分;D、课外活动,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的全年平均每周1次加0.5分;E、全年平均每周超1个教案加2分,全年平均每周超1个课时加1分;F、担任升学班文化课、专业课的教师根据年级、成绩加0.5--2分;
 3、扣分:
(1)任课但不满工作量的全年平均每周少1个课时减1分,少1个案减2分。(2)未任课的中层正职工作量按8分计算,副职按5分计算,未任课的教师按0分计算工作量。
(二)工作成绩:[20分]
1、上课7分:普通话1分、板书1分、讲解3分、教法2分、环节1分。
2、作业批改3分:全批全改2分、批改记录1分。
(缺写1个教案扣1分,缺批改作业1次或少记录1次扣0.5分)
3、教学成绩10分:
A、学生成绩、素质优秀或本人工作受到国家级表扬:10分;B、学生成绩、素质良好或本人工作受到市级及其以上表扬工作受到县级表扬:8分;C、学生成绩、素质较好或本人工作受到校级表扬:6分;D、学生成绩、素质一般或本人完成本职工作:4分;E、学生成绩、素质差或本人工作受到学校及其以上领导批评:0分。
举办公开课、观摩课的按下列标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4分、县级2分、校级1分加分。自制课件上课的(提供课件)每课时加分0.1。以上加分记入教学成绩,加分后超过10分时超过部分在“领导交办任务”中加分)
(三)领导交办任务(10分)(不拿送教师日志1次扣0.1分,计划缺1次扣1分,监场缺1场扣1分,阅卷缺1次扣1分.)
六、否决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优评模资格:
1、请假超过规定时间的;
2、不够规定课时的;
3、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受到上级点名批评或给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4、不能和校委会保持一致的;
5、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七、使用说明:
1、测算周期:1月1日—12月31日。上、下半年分开测算取其平均值。
2、同一项工作只按其最高分加分一次。
3、总分可以超过100分。
4、领导安排从事其他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5、不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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