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实做细学生资助“十二项”工作 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 9:17:02   浏览次数:6809次 

河北省教育厅文

 

 

 

冀教财〔201856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实做细学生资助“十二项”工作

措施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各省属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更实、更细、更规范、更精准、更到位地做好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政策扎实落地,现将学生资助十二项措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执行好学生资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冀教财〔2018〕50号)要求,正确把握已脱贫家庭学生、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动态调整新增建档立卡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等资助政策,区分与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不同要求,严格按照政策落实,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资助政策执行不走样。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应给予资助。

二、完善教育与扶贫数据“双向比对”机制。省、市、县教育部门要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月调查、季调整、年入档”动态调整机制相适应,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学生“双向比对”机制。每学期开学前,县级教育部门根据掌握的各学段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及时告知学生本人资助政策,特别是县外就读的学生,避免出现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教科书“先收后返”。开学后,市、县教育部门要将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名单报送同级扶贫部门比对,协调扶贫部门提供数据库中未申请学生、新增建档立卡学生相关数据,及时落实资助政策。每季度末,市、县教育部门要根据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情况再进行一次比对。每年12月底前,在扶贫部门数据锁定后,市、县教育部门必须进行一次年度比对,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一个不漏。省教育厅对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同步与扶贫部门进行比对。开学比对后,因比对时间差、动态调整新增的建档立卡学生出现先缴费后退费的不视为漏助,不视为“先收后返”。每年9月底前,各高校要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省扶贫办进行比对。

三、健全教育扶贫工作“双台账”。在各级各类学校以学籍为依据建立学生资助工作台账的基础上,2018年12月底前,县级教育部门要建立以县为单位、以户籍为依据的教育扶贫工作台账(见附件1),摸清所辖乡镇、村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所有学生基本情况,包括是否贫困、致贫原因、脱贫状态、就读情况、享受资助和失学辍学等基础信息,以及在县外就读学生情况,做到所有学生全覆盖。县级教育部门要单独建立建档立卡学生台账,乡、镇中心校要建立以学籍为依据的工作台账,并将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信息告知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县级教育部门要根据与扶贫部门比对的信息,及时核对、更新台账信息,并与所属乡中心校及时交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跨县域的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反馈相关县和市属高校;跨市域、省域和省属高校的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反馈相关省、市和学校。各高校负责将本校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享受资助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户籍所在地市、县教育部门。同时,各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建立乡镇中心校包村、包户、包人“三包”制度。乡镇中心校要在今年12月底前建立“三包”制度,每个村明确一名人员负责包联;每一名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等贫困学生不论就读学校是什么层次,是否在本县内,都要明确一名专人负责分包。乡、镇中心校要建立学生资助台账,及时更新信息。要建立包联制度工作台账,对实际包联情况进行逐项登记。要制定贫困学生走访工作方案,包联人员要通过“大家访”等形式,每个月与包联学生进行一次联系或家访,了解和掌握贫困学生受资助情况和家庭贫困状况,帮助指导或代理贫困学生申请,帮助特殊困难学生申请校内资助,并对申请条件、评选办法和资助标准等政策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提高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获得贫困学生受助信息后,要将受助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五、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扶贫政策落实责任制的通知》(冀教财函〔2018〕106号)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教育扶贫政策落实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县级教育部门与所属中小学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市级教育部门与直属学校、市属高校,高校与所属院系,层层签订学生资助工作责任状。责任状要明确市县教育部门、学校校长、分管领导、资助管理者的责任,建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无辍学失学和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责任状要包括以下内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在校就读,不发生学生辍学问题;确保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严格按资助政策应助尽助,不落一人;确保不发生其他造成严重影响的教育扶贫事项。

六、实行教育扶贫问题清单制度。省教育厅将根据国家和省在扶贫考核、巡视、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教育扶贫问题清单(附件2),新发现问题予以动态补充、及时更新。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清单,找准原因,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得再次出现同样问题。要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逐项对标对表,查找工作漏洞,彻底消除死角,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对问题整改要真到位,措施要真完善,对整改工作走过场、打折扣、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今后检查,对再次出现教育扶贫清单中问题的,将加重处罚力度,严肃追究责任。

七、规范学生资助基础性工作。县级教育部门要统一制定本地的各类学生资助实施细则,杜绝出现与国家和省资助政策规定不一致的管理制度。要统一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明确认定机构与职责、认定要求、认定档次、办理流程、监督考核等内容。要制定统一的学生资助“流程图”和“时间表”,明确学生申请流程、奖助学金发放时限、标准与方式,重点解决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等问题。要统一建立规范的学生资助档案,将学生资助申请表、评定记录、公示表、资金发放签字表等内容,统一制式、统一印制、统一收集、整理和保管。要确保基础性工作统一公示,统一归档,确保管理制度、监管责任、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和宣传形式规范化。

八、全面落实“1222”资助政策宣传制度,即“一栏”、“两课”、“两信”、“两回执”。“一栏”是指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和村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张贴学生资助流程图和政策宣传画。“两课”是指开学时,要给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介绍本学段资助政策以及申请、评审和发放等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政策;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学生了解下一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两信”是指开学为每名在校生家长写一封本学段资助政策的宣传信,学生享受资助后再为每名享受资助学生家长写一封该生享受资助情况的说明信。“两回执”“两封信”要附有回执,家长阅读后签字的两封信回执学校要及时回收存档,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知晓应享受政策和已享受资助情况,切实做到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

九、建立分级培训制度。按照“分级负责、整体联动、全面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教育脱贫攻坚政策培训工作,确保县(市、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和班主任知晓资助政策。要按照“教育扶贫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紧扣教育扶贫需要,科学设置培训内容。省级负责培训市级和贫困县教育局局长、省属高校和市级教育扶贫处室(科室)负责同志;省属高校分管负责同志培训工作由高校相关处室负责,高校负责培训各院系负责同志和辅导员;市级负责培训市级教育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市属高校分管处室、县级教育部门主管教育扶贫工作副局长和扶贫科室科长;县级负责培训县级教育扶贫领导小组成员、乡书记和镇长、驻村工作队、中心学校校长;学校负责培训所有班主任、包村和包户人员。各地培训工作要确保不漏一人,重点对教育扶贫政策、资助对象、认定流程、资助标准等内容进行解读。各地要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资助政策培训队伍,通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政策研究等形式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使他们能够准确解释、解读政策,传播好“学生资助”声音。

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监管工作,提高资助监管能力,规范资助行为,保证资金安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学生资助监管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要通过明察暗访,互查、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市级教育部门每学期抽查不少于20%的县,县级教育部门要在学校自查基础上,每学期抽查不少于20%的学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是否遗漏;工作部署是否扎实落实到位;资助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资助制度建立和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省教育厅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形式,了解各地教育扶贫工作情况,全省通报检查结果。

十一、做好“大家访”活动。各学校要利用暑期、寒假开展“大家访”活动,采用实地走访与电话、书信沟通相结合的形式,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和享受资助等情况的表现告知家长,征求家长的意见与建议。对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孤儿、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要到每一名学生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座谈和调研。要保证全体学生家长(家庭)都能收到辅导员或学校领导、老师的问候,实地走访的学生家庭数不少于在校学生家庭的5%。要通过与家长的沟通交流,了解家庭贫困状况和实际困难,加强家校联系,进一步联结贫困学生家长与学校的感情纽带,构建家校合力育人的良好局面。各学校可通过制发《大家访活动登记表》(参考附件3)掌握辅导员、班主任“大家访”活动情况。学校在对低收入家庭和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存在疑问的,要通过“大家访”实地了解家庭贫困状况后进行确认。

十二、加大教育扶贫成效宣传。既要宣传教育扶贫政策,也要宣传教育扶贫工作举措、亮点、典型。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每学期要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教育扶贫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并报同级人民政府、人大、政协和扶贫等部门,让学生知道、让家长知道、让社会知道我们的扶贫成果和成效。正确引导舆论,积极总结教育扶贫好事迹、好典型、好做法。要做好舆情处置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注的教育扶贫热点问题,确保及时发声、快速回应、及时应对、处置得力。

上述十二项工作措施是全省教育系统抓实、抓细教育扶贫工作的规定动作,要坚决执行不走样。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保证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精准落地。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十二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予以全省通报。

十二项工作措施是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的具体操作指南,各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相关人员认真搞好培训工作,让每一名资助工作者和管理者熟练掌握措施要求,确保十二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附件:1.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台账表

          2.教育扶贫问题清单

          3.河北省教育扶贫“大家访”活动登记表

 

 

 

河北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2

 

教育扶贫问题清单

 

一、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未按规定发放资助金,建档立卡学生未享受“三免一助”政策;有的超范围发放助学金或“三免一助”资金;有的滞留资助资金;有的存在建档立卡贫困生“三免”资金先收后返情况。有的学校事业经费提取未设专账管理、有的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足额使用资助经费。

二、教育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在全面改薄项目实施过程中基建项目未批先建、应招标未招标、违规招标投标、缺少质量检验,施工单位资质不全,违法分包,工程验收不合格,追加设备采购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超范围使用薄改资金,改薄项目向优质学校倾斜等一系列问题。

三、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个别县级财政免学费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个别县救助基金落实不到位,结存专项资金过多,个别县级财政未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配套资金。

四、项目进度慢、资金闲置。个别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进度缓慢,存在资金闲置2年以上问题。

五、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不够,部分学生家长不知道自己孩子已享受资助政策或者知道自己孩子已享受资助政策但不能说明政策内容。

六、资助制度不规范。部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等资助制度不健全,管理办法实效性和操作性不强,没有根据国家新的资助政策及时调整。

七、资助档案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归档。有的学校未按规定将校级资助制度、奖、助、贷等不同类别资助档案分别归档,不同类别资助档案混在一起。二是材料不齐全。有的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建档立卡资助申请表信息填写不全;有的助学金评审过程记录材

 

 

 

 

 

 

 

 

 

河北省教育扶贫“大家访”活动登记表

学校名称:                               家访日期:      

本人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学生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班级

 

学生家庭基本情况

家庭性质

□ 县镇 □ 农村        

家访形式

□ 电话访、书信访

□ 实地走访

贫困状况:□建档立卡 □低保  □ 残疾家庭 □ 孤儿 □ 其他贫困家庭                             

家庭主要成员

姓    名

性别

与本人

关系

联系方式(电话等)

 

 

 

 

 

 

 

 

 

 

 

 

学生享受资助和学习生活情况

 

家访过程及效果

 

家长意见及建议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心得体会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友情链接: 邯郸市教育局 河北省教育厅 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教育部
联系电话:0310-8378201 8138443   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南环路388号  
冀ICP备17005705号   版权所有:邯郸市邯山区职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