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质量监控-教师量化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14 16:29:10   浏览次数:3399次 

邯山区职教中心教师量化考核积分制度

为了更好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在认真分析研究原《教师百分考核量化考核积分试行办法》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特制订本办法:

教师量化考核积分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多劳多得的原则,向教学一线倾斜,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业务比赛、学历提升、技能提升等活动。

教师量化考核积分包括:课时分数、教研分数、评议分数、出勤分数、加分分数(主要包括:班主任加分、业务比赛加分、学历提升加分、技能证加分、监考加分、教研组长加分、馆室负责人加分、干事加分、中层干部加分、对口升学班的教师加分等)

一、课时分数:教务处负责

课时分数=周均课时数*2

周均课时数=学期课时总数/学期总周数。

二、    教研分数:教研室负责

教研分数=教案分数+作业批改分数+听课分数+教研活动分数  

1、         教案分数=学期总教案数/学期总周数,同头课教案按一头计算。

2、         作业批改分数:满分 2.5分:按规定量批改并且认真书写批改记录的,语文、数学、英语为2.5分,其他科为2分;完不成的酌情扣分;没有作业的科目为0分。

3、         听课分数:满分4分,每月听课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月扣1分。

4、         教研活动分数:满分4分,每月教研活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月扣1分。

三、    评议分数:

评议分数=领导评议分数+学生评议分数

领导评议分数:满分5分,由学校领导评议产生,未在岗教师为0分;

学生评议分数:满分5分,上课教师由任课班级学生评议产生(3-5分),未在岗教师0分,其他教师3分。

四、    出勤分数:办公室负责

出勤满分10分,扣分办法:

1、病假累计7天扣1分,事假累计5天扣1分;

2、旷工一天(旷课一节)扣3分;

3、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检查不在岗的,1次扣0.1分;

4、出勤分数扣完为止。

五、加分分数:

 1、班主任加分:学生处负责

根据其班级管理情况、学生是否在校等情况打分,满分5分。

2、业务比赛加分:教研室负责,标准为: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加分

加分

加分

国家级

100

80

60

省部级

50

30

20

市级

15

10

5

县级

5

3

2

校级

1

部门举办的比赛,降1级加分。

3、         学历提升加分:教务处负责

参加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每学期加分5分、10分。

4、         技能证加分:教务处负责

获取中级工及其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当学期加5分。

5、         监考加分:教务处负责

圆满完成国家考试监考和考务任务的,每次加5分。

6、         教研组长加分:教务处负责

教研组长加分=教研组学期平均分数*0.5,满分为5分。

7、         馆室负责人加分:教务处负责

馆室负责人加分=馆室学期平均分数*0.3,满分为3分。

8、         干事加分

干事加分:满分为5分,由所在处室主任根据工作表现打分。

9、中层干部加分:校长助理10分,正主任8分,副主任6分。

10、担任对口升学班的教师加分:教务处负责

担任对口升学班一、二年级课程的老师,每班每学期加1分,担任对口升学班的三年级课程的老师,每班每学期加2分。

11、参加校级观摩课的授课教师,每次加1分。教研室负责

12、其他需要加分的情况根据其工作量比照上述规定加分。

六、说明:

1、教师量化考核积分以学期为单位计算。

2、业务比赛、学历提升、技能证需要加分时,必须于每年的620日前或1220日前出示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不能及时提供的不予计算。

3、各处室必须按时提供相关分数并负责解释,逾期提供的不予计算。

4、教师量化考核积分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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