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职教中心教师量化考核积分制度
为了更好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在认真分析研究原《教师百分考核量化考核积分试行办法》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特制订本办法:
教师量化考核积分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多劳多得的原则,向教学一线倾斜,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业务比赛、学历提升、技能提升等活动。
教师量化考核积分包括:课时分数、教研分数、评议分数、出勤分数、加分分数(主要包括:班主任加分、业务比赛加分、学历提升加分、技能证加分、监考加分、教研组长加分、馆室负责人加分、干事加分、中层干部加分、对口升学班的教师加分等)
一、课时分数:教务处负责
课时分数=周均课时数*2。
周均课时数=学期课时总数/学期总周数。
二、 教研分数:教研室负责
教研分数=教案分数+作业批改分数+听课分数+教研活动分数
1、 教案分数=学期总教案数/学期总周数,同头课教案按一头计算。
2、 作业批改分数:满分 2.5分:按规定量批改并且认真书写批改记录的,语文、数学、英语为2.5分,其他科为2分;完不成的酌情扣分;没有作业的科目为0分。
3、 听课分数:满分4分,每月听课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月扣1分。
4、 教研活动分数:满分4分,每月教研活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月扣1分。
三、 评议分数:
评议分数=领导评议分数+学生评议分数
领导评议分数:满分5分,由学校领导评议产生,未在岗教师为0分;
学生评议分数:满分5分,上课教师由任课班级学生评议产生(3-5分),未在岗教师0分,其他教师3分。
四、 出勤分数:办公室负责
出勤满分10分,扣分办法:
1、病假累计7天扣1分,事假累计5天扣1分;
2、旷工一天(旷课一节)扣3分;
3、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检查不在岗的,1次扣0.1分;
4、出勤分数扣完为止。
五、加分分数:
1、班主任加分:学生处负责
根据其班级管理情况、学生是否在校等情况打分,满分5分。
2、业务比赛加分:教研室负责,标准为: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加分 |
加分 |
加分 |
||||||
国家级 |
100分 |
80分 |
60分 |
|||||
省部级 |
50分 |
30分 |
20分 |
|||||
市级 |
15分 |
10分 |
5分 |
|||||
县级 |
5分 |
3分 |
2分 |
|||||
校级 |
加1分 |
|||||||
部门举办的比赛,降1级加分。
3、 学历提升加分:教务处负责
参加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每学期加分5分、10分。
4、 技能证加分:教务处负责
获取中级工及其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当学期加5分。
5、 监考加分:教务处负责
圆满完成国家考试监考和考务任务的,每次加5分。
6、 教研组长加分:教务处负责
教研组长加分=教研组学期平均分数*0.5,满分为5分。
7、 馆室负责人加分:教务处负责
馆室负责人加分=馆室学期平均分数*0.3,满分为3分。
8、 干事加分
干事加分:满分为5分,由所在处室主任根据工作表现打分。
9、中层干部加分:校长助理10分,正主任8分,副主任6分。
10、担任对口升学班的教师加分:教务处负责
担任对口升学班一、二年级课程的老师,每班每学期加1分,担任对口升学班的三年级课程的老师,每班每学期加2分。
11、参加校级观摩课的授课教师,每次加1分。教研室负责
12、其他需要加分的情况根据其工作量比照上述规定加分。
六、说明:
1、教师量化考核积分以学期为单位计算。
2、业务比赛、学历提升、技能证需要加分时,必须于每年的6月20日前或12月20日前出示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不能及时提供的不予计算。
3、各处室必须按时提供相关分数并负责解释,逾期提供的不予计算。
4、教师量化考核积分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