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14 16:30:13   浏览次数:3263次 

邯山区职教中心听课制度

 

听评课活动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为确保本活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次数要求:

1、校级领导每月一次。

2、教务处、学生处主任每月2次。

3、教研室主任每月不少于3次,干事每月不少于2次。

4、其他教师每月1次。

二、听课活动要求:

1、自带凳子,上课前进入教室。

2、认真听课,听课时不准接打手机,没有特殊情况不准随便出入教室。

3、听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和点评,课后及时将听课表交教研室。

4、教研室汇总点评后及时与授课人沟通、认真交换意见。

三、结果使用:

1、每月汇总听课次数并张榜公布。

2、对积极听课,听课次数超过要求的教师,予以通报表扬,并在量化积分时适当加分;对未听够规定次数的教师在量化积分中适当扣分。

3、每月缺听课一次从绩效中扣款20元(公事、事病假超一个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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