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4—3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14 17:42:18   浏览次数:3239次 

邯山区职教中心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学校的招生规模及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度。

一、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中职学校的教学方法。 

 2.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计算机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1.计算机教学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拟定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排课前确定下学期拟聘外聘兼职教师及承担的课程,由教务员排课。

 2.对符合计算机部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基本资料包括:(1)学历证书;(2)职称证书;(3)身份证;(4)荣誉证书。 以上证件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 应聘本人如实填写《外聘教师合同》交教务处,教务处整理材料后存档。     

3.经学校批准的外聘兼职教师,第一周的讲课为试用期,教务处及计算机教学部应及时了解外聘兼职教师讲课的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由学校发给聘书;教学效果差者,应及时停止试用。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 

1.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实行教务处和计算机教学部双重管理。 

2.教务处按统一的要求建立起本部外聘兼职教师档案。

3.计算机部应注意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连续被聘任为我部外聘兼职教师,且教学效果优良,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外聘兼职教师,计算机部可提出报告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批准,可评为学校优秀教师。     

4.学校定时召开外聘兼职教师工作会议,了解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通报学校教学信息,总结教学工作。         

5.教务处及计算机教学部具体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6.对学生评教意见强烈、教学效果差或严重违纪的外聘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和计算机教学部协商后及时予以辞退,并做好善后工作。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 

1.外聘兼职教师应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按我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必须备所教课程的教案,以保证教学质量。 

3.外聘兼职教师应于开学后第一周填写《教学计划》并附教学进度表交教务处审核后存档备查。     

4.外聘兼职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课程表讲课,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师。  

5.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应不定期抽查和了解课程辅导、作业批改情况,审核其质量和数量。 

6.外聘兼职教师应当参加所授课程试卷的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接受学校安排的监考等教学任务。     

7.外聘兼职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教研活动,对我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搞好教学活动。 

五、外聘兼职教师的酬金标准 

1、应届大学毕业、本科学历(在校任教不满1年者),月酬金1500元; 

2、应届大学毕业、本科学历(在校任教1一3年者),月酬金1700元; 

3、应届大学毕业、本科学历(在校任教3年以上者),月酬金1900元;

4、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月酬金1800元; 

5、特殊岗位及特殊专业课应根据实际需要实行课时酬金的办法,课时酬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外聘兼职教师的酬金发放方法 1.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酬金由学校发放。酬金标准应写在《外聘教师合同》中。

2.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包括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出试卷、批改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等。 

3.外聘兼职教师酬金根据考勤情况及实际授课课时数,由教务员审核计算并填写酬金领取表,报财务室核算课时酬金,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后由财务室发放。酬金每月发放一次,酬金以现金形式发放。 

七、外聘兼职教师的奖惩

 1.外聘兼职教师全勤且学生反映教学情况和综合评价优良者,每学期足额发放工作量酬金。对综合评价较差者按得分百分比降低教学工作量酬金标准。 

2.对于迟到、早退者,除记教学事故,并扣除半个月的工作量酬金。无故不到或无故不上课者,除给予批评外,记严重教学事故,并扣除一个月的教学工作量酬金。

3.未按要求进行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期末出卷、监考、批改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的,由教务处核准,按工作量比例酌情扣除教学工作量酬金。

 八、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从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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